在我國公民的常住戶口并非固定不變的,若公民搬到其他城市居住且定居,那么公民就需要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注銷之前的戶口了。因此接下來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居民常住戶口怎么注銷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居民常住戶口怎么注銷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戶口登記條例》第九條: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二、常住戶口規定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常住戶口規定主要包含了總則、立戶、分戶、戶口申報、戶口注銷、戶口遷移等內容。常住戶口是指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統一時的處所。但現在人員流動量很大,人戶分離倒是常有的事,所以如果涉及到這一問題,就以戶口所在地為準。例如規定第二章主要介紹了立戶、分戶。集體戶包括單位集體戶、學生集體戶、人才流動服務中心集體戶、社區集體戶。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為一戶。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彝コ蓡T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ǘ┧接蟹课莓a權證、土地使用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常住戶口。
第十三條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分戶,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橐鲫P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ǘ┤嗣穹ㄔ簩?a target="_blank">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后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后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ㄈ糁骷皵M分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
三、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什么
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一是戶口登記制度。規定城市和農村人口實行常注暫注出生、死亡、遷入、遷出、變更等7項內容的戶口登記制度。
二是戶口遷移制度。我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后,應將戶口遷移到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
三是居民身份證制度。為16周歲以上的公民頒發身份證,16周歲以下的公民可自愿申領身份證。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以上便是找法網小編為您帶來關居民常住戶口怎么注銷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找法網的律師。